婚后不顾家,东南亚媳妇“跑路”,分居多年,这婚终于离了!
原告王某(中国籍)与赵某(老挝籍)在东南亚务工时认识,随后感情迅速升温,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,于2016年在中国登记结婚。婚后由于王某经常在国外出差,且双方在生活习惯、家庭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,二人经常发生争吵。赵某于2020年离开中国,返回老挝,双方从此开始分居。王某遂向邹城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离婚。
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之后,考虑到本案当事人为外国国籍,若判决离婚,不仅审理周期较长,经济成本相对较高,也容易引发后续纠纷。为此,法官第一时间与原、被告取得联系,了解到原、被告都在国外,只能通过智慧法院网络开庭,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对该案开展调解工作。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对调解内容进行翻译准备,并在开庭时使用英语对当事人情况一一核实,耐心地为双方进行调解。
最终,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调解协议,并通过智慧法院网上对调解笔录进行核对并签字。近年来,邹城法院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,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,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质效。